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法队伍建设报告(2022年),供大家参考。
调研报告不同于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灾情)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关于政法队伍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选择。
关于政法队伍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了解政法队伍建设情况,我县对基层政法队伍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以来,我县政法机关不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坚持把党建、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相结合,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着力提高基层政法干警素质,为保民生、保稳定、推动社会经济各项事业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人员结构全县现有政法干警173人(男132人,女41人),其中法院系统42人,检察系统31人,公安系统82人,司法系统20人,中共党员105人,占60%。有基层公安派出所6个,乡镇法庭1个,公证处1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司法所8个。
(二)年龄结构在全县政法干警中,30岁以下64人,占总数的37%;31岁至50岁86人,占总数的49%;51岁至60岁23人,占总数的13%。
(三)文化结构大学本科及以上96人,占总数的55%;大学专科及以下77人,占总数的45%。
(四)政法委建设不断加强。政法委机关现有行政编制为7名,工勤编制1名,在岗人员8名。2014年初,县委给政法委增加1名行政编制,选调了1名工作人员。加大经费保障,2012年落实政法警衔津贴,县财政每年落实平安建设专项经费50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班子建设,提升整体素质。一是加强班子的组织建设。政法机关在选拔班子成员上注重选贤任能,把群众满意和有能力的干部配备到领导岗位。2013年以来县委为政法机关选配副科级以上干部17名,班子及中层领导得到加强。二是加强班子的廉政建设。政法机关都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法院系统在廉政建设中采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群众监督等多方位的监督办法,取得较好成效。三是加强班子的作风建设。注重坚持民主集中,发挥班子作用,提升整体素质。围绕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大学习、大讨论”、“三聚焦三整治一评议”、“大走访”等活动,狠抓干警作风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使干警保持了比较过硬的思想纪律和工作作风。
(二)端正执法思想,强化服务意识。一是增强理想信念。全县政法机关把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工作的首位,结合政法干警工作实际,通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主题教育活动,把思想教育同工作实践相结合,坚定干警的理想信念。坚持讲党课、作辅导,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思想基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强化职业道德。全县政法组织针对自身业务工作特点,开展了以增强党纪、廉洁勤政和执法为民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提高为民服务意识。三是促进服务提升。实施“一村一警”,强化为民服务。在全县99个村(社区)建立法官、检察官、法律、警务工作室99个,入户走访10000余人次,开展法制宣传400余场次,提供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份。公安机关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省厅8类50项便民利民措施,严格落实首问首接责任制、一次性书面清单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预约服务制和上门服务制,有效解决了业务办理中不公开、不透明、态度差、效率低等问题。
(三)深化教育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全县各级政法机关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以提高政法干警专业技术水平、拓宽知识面为重点的专业知识培训。法院系统利用新的法律法规实施之机,聘请专家进行专题辅导。每年开展多项法律业务考试、书记员业务培训、法律文书评比、庭审观摩等活动,并将考试成绩和参加培训情况记入法官干警考评档案中;检察机关针对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了业务知识竞赛等活动,实施青年干警成长“套餐”,对新进人员实行“十步培训法”;县公安局开展了法制员培训、执法办案系统培训、办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培训等培训班,举办了业务技能比武竞赛活动,民警的执法水平和实战能力进一步提高。司法局对新录用的司法助理员分批进行应知应会知识培训,让新上岗人员尽快适应工作需要。2014年以来政法系统举办、参加各类培训班60余期。举办了王雷同志事迹报告会,组织广大干警参与全县广播体操比赛、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深入开展“一村一政法干警”“两学一读”、“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等活动。通过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改进了作风,提高了队伍素质。
(四)坚持从严治警,提高群众满意度。一是建立学习谈心制度。政法机关都建立了学习谈心等制度,通过周一例会集中学习、组织谈心谈话会等形式,加强内部沟通交流,确保队伍思想稳定。二是加大明察暗访和监督工作。县委政法委坚持在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加大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2014年以发现安保执勤维稳及警风警纪问题41个,责令限期整改41个。县公安局强化督查力度,编发《督察通报》,共发现4类37个问题,整改37个,责令写出书面检查3人,批评教育5人,提出督察建议16条。三是严查队伍违法违纪问题。2014年共诫勉谈话8人,查处民警违纪案件1起,并移交县纪委给予警告处分。三是坚持从优待警,关心干警生活,认真落实干警警休假、体检等措施。四是加大执法监督。全县政法机关进一步推进了警务、检务、审判公开,以公开促进公正。县法院建立完善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新聘请任命人民陪审员26名。县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组织也都分别聘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了政法机关执法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满意度。2013年度全省公众安全感调查表明,留坝县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932%,位居全省第二、全市第一,政法队伍群众满意度县法院、检察院位列全省第6名,县公安局、司法局全省第7名,位列全市前茅,全县政法队伍群众满意度连续保持了上升态势。
三、存在问题
从总体上看,当前我县政法队伍建设是好的,但必须看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新要求还有差距,在政法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1、警力配备不足,队伍不够稳定。日趋繁重的工作任务与严重短缺的警力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存在警力不足、业务部门人员短缺、工作任务繁重等问题。近年通过招录、调入等方式,新进大批年轻干警,政法队伍人员配备情况虽有所改善,基本上是以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班子带领年轻干警开展工作。县检察院业务人员人数少,人员老化,年轻干警缺乏工作经验,各科室人员配备不足,缺少业务骨干,一定程度影响检察工作全面有序开展,执法办案工作效能降低。县法院资深法官人数较少,先后有6名老法官未到退休年龄,政策性离岗或过早的退出了一线审判岗位,而年轻法官成长是一个长期过程。由于年龄结构问题,法官断层问题依然存在。存在体制上进口不活,出口不畅,进人难、留住人才更难的问题。处突、维护稳定任务重,执法压力大,职业认同感、归属感下降。社会要求高,致使部分干警想方设法调离工作岗位。
2、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滞后。基层司法所编制少、人员少。全县8个司法所,平均一所一个专编,与上级最低要求每所2-3名工作人员的要求有很大差距。陕西紫柏律师事务所(留坝县法律援助中心)只有3名律师人员,专业法律服务队伍人员较少。县司法行政队伍普遍存在法律专业知识匮乏的问题,系统在编干部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0人,但多数是成人教育半路出家,法律知识不足,影响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3、政治思想、业务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近年来我县加大了教育培训的力度,想方设法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但是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还比较薄弱,抓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不足,对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八小时之外的生活情况了解不多,对如何搞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不够,新办法、新招数不多,针对性、时效性不强。
4、队伍素质与执法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少数干警缺乏责任感、事业心和实干精神,奉献意识淡化,工作缺乏热情,职业荣誉感逐渐淡化,办事效率低,表现出作风“散、懒、慢”、工作马虎应付现象;少数干警有执法不严、办案不规范,违反办案程序等问题发生;部分干警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力。
四、对策建议
1、深化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素质。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既是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的根本举措,更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保障。一要不断强化宗旨意识。面对新形势、适应新要求,政法队伍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真正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显于行。二要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必须积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洞察力,坚持把学习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务必把集中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切实把开展各类政治学习活动常抓不懈。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三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政法部门要从群众意见最大、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思想深处查找问题,从宗旨意识的高度剖析问题,从对党的事业危害上解决问题,认真解决政法干警执法作风和执法不公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2、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政法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关键在于要加强组织领导。一要积极争取上级党委、政府支持,积极争取为政法部门增加人员,解决人员特别一线办案人员短缺问题。配齐政工部门人员,做到专人专用。二要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有计划地组织政法委各部门班子成员参加培训班,健全领导班子学习制度、班子议事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促进决策的科学、民主。三要加大法律服务队伍建设。适当增加基层司法专编,充实司法专业人员,拓宽司法宣传服务渠道,为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力保障。四要采取有力措施为政法干警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坚决维护政法干警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充分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3、坚持从严治警,加大政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政建设,是政法工作不断创一流业绩的可靠保证。一是要在监督制约机制、手段上下功夫。要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对执法执勤、服务群众和内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纳入督察的范围,实时、同步、动态监督,确保执法权力运行到哪里,督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二是要突出督察重点,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要把纪律作风整顿和教育制度化,从开展思想教育入手,加强对干警遵纪守法教育。要重点查处漠视群众疾苦、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作为的案件。要及时发现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对民警出入娱乐消费场所进行明查暗访,确保队伍不发生问题。
4、强化主动服务,提升政法队伍公信力。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的第一要务,是最大的大局。一是要牢固树立主动服务意识。自觉把政法工作置于当地的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安排,坚持并指导政法各部门,把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当地经济建设的现实需要来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并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向政法部门领导和干警宣传、灌输强化主动服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做到在思想上树立主动服务的意识,在行动上落实服务发展的工作举措。二要教育广大政法干警要善于维护群众的利益。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快速推进,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方面的问题不断增多。因此,一定要教育基层政法干警在办案工作过程中要把工作的基点放在维护群众利益上,注意尊重、保护群众的权益,严格执法,坚决制止一些部门、干部利用权力到处向群众伸手牟取部门和个人利益,随意侵害群众的利益,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三是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企业与部门共同协作、齐抓共管的综治工作机制,把服务送到企业“家门口”。在当地的一些重大项目建设上,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配合做好群众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有效降低项目实施的维稳风险,促进各个项目的顺利实施。
5、落实从优待警,加强对政法部门的保障力度。关心干警身体、待遇、生活和进步,让干警有干头、有劲头、有盼头,各项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一是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气氛。每年定期组织干警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积极组织干警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二是积极创造从优待警的条件。将落实政治和经济待遇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保障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及时解决干警的职级待遇,经常过问干警生活中的冷暖,对于较困难的干警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帮助,使干警切身体会到组织的关怀,不断提高从优待警内容。三是营造崇尚实干的良好氛围。要真正把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人员选拔到领导班子中来,做到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不断完善对政法部门中层单位及中层领导班子的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干部考核推荐、提拔任用、评选先进结合起来,形成制度,认真坚持。
6、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着力打造平安留坝。2015年紧紧围绕建设平安留坝目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改革创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平安建设能力和水平,为建设精美富强,宜居和谐留坝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全面推进平安建设,提高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完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政策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提高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效。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破解导入难、纠错难、终结难,确保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解决。三是进一步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和应用。推进社区网格化建设,全面落实广场、车站等重点场所的网格化巡逻力量,完善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重点部位的内部安全防范机制,提高整体防范水平。坚持专项打击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建立对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强化基础信息的采集、共享和实战应用,把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为平安建设的核心战斗力,提升公共安全智能化水平。四是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明晰政法部门职能职责,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切实担负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加强政法委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推动政法工作。切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提高全县政法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政法队伍,不断提升政法队伍满意度。
关于政法队伍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政协年初工作安排,10月下旬,法制委在王世英副主席带领下,组织部分委员并会同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先后赴清涧、吴堡、佳县、榆阳等县区,深入派出所、司法所和乡镇法庭,通过实地察看、个别走访、听取汇报和座谈讨论等方式,对基层政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法机关不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基层政法干警素质,无论是人员结构、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等诸多因素都发生的深刻的变化。为保民生、保稳定、推动社会经济各项事业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人员结构全市现有政法干警7359人(男6161人,女1198人),其中法院系统1165人,检察系统660人,公安系统4420人,司法系统1114人,中共党员4618人,占63%。有基层公安派出所164个,乡镇法庭49个,司法所238个。基层政法干警2482人(男2128人,女354人),其中公安民警1594人(在编民警978人,辅警616人),法官干警196人,司法助理员692人。中共党员1028人,占41%。
(二)年龄结构在全市政法干警中,30岁以下1632人,占总数的22%;31岁至50岁4886人,占总数的67%;51岁至60岁841人,占总数的11%。在基层政法干警中,30岁以下719人,占29%;31岁至50岁1387人,占56%;51岁至60岁376人,占15%。
(三)文化结构大学本科及以上3274人,占总数的44%;大学专科及以下4085人,占总数的56%。在基层政法干警中,大学本科及以上482人,占23%;大学专科及以下1646人,占77%。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班子建设,提升整体素质。一是加强班子的组织建设。各级政法机关在选拔班子成员上注重选贤任能,把群众满意和有能力的干部配备到领导岗位。市法院在为两级法院选拔领导干部时坚持结构合理和注重实际的原则,形成了年龄结构科学合理、能力结构优势互补的新型领导班子。榆阳区法院巴拉素法庭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庭长被授予全市政法机关“十佳人民满意优秀干警”称号。二是加强班子的廉政建设。各级政法机关都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检察系统在廉政建设中采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群众监督等多方位的监督办法,取得较好成效。清涧县组织公检法“三长”在县电视台向全县人民报告工作,承诺责任,接受监督,县政法委会同组织部、纪检委对“三长”年度工作特别是廉政情况进行考评,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加强班子的作风建设。各级政法机关在班子作风建设上有个共同特点,就是坚持民主集中,发挥班子作用,提升整体素质。全市基层政法组织围绕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大学习、大讨论”、“整风纪、树形象”、“大走访”等活动,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
(二)端正执法思想,强化服务意识。一是增强理想信念。全市各级政法机关都把对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工作的首位,结合基层政法干警工作实际,通过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等主题教育活动,把思想教育同工作实践相结合,坚定干警的理想信念。二是强化职业道德。全市各基层政法组织针对自身业务工作特点,开展了以增强党纪、廉洁勤政和执法为民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提高为民服务意识。三是注重基层工作。目前,全市公安机关一线警力2924人,占到总警力的66%;派出所警力占到总警力的36%,消除了5人以下的派出所。全市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中有基层所队长工作经历的占到87%。全市各司法所充分履行职能,积极开展各项业务,仅2008年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3000余件,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5万余次,代写法律文书5000余份。清涧县设立乡镇调委会15个,成员76人;村级调委会640个,调解员1280人;村组信息员360人。今年上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432件,调解成功率达96%,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深化教育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全市各级政法机关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以提高基层政法干警专业技术水平、拓宽知识面为重点的专业知识培训。法院系统利用新的法律法规实施之机,聘请法学专家为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辅导。吴堡县法院每年开展多项法律业务考试、书记员业务培训、法律文书评比、庭审观摩等活动,并将考试成绩和参加培训情况记入法官干警考评档案中;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针对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了业务知识竞赛等活动;市公安局在全市治安系统开展了业务技能比武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一线公安干警的实战能力。市司法局对新录用的司法助理员分批进行应知应会知识培训,让新上岗人员尽快适应工作需要。
(四)主动接受监督,促进执法公正。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进一步推进了警务、检务、审判公开,以公开促进公正。各级法院都聘请了人民陪审员,并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法庭庭审。榆阳区法院聘请了7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廉政执法监督员”,对本院及基层法庭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各级检察机关都聘请了人民监督员和执法执纪监督员,各级公安机关和司法组织也都分别聘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这些措施增强了各级政法机关执法工作透明度,加大了监督力度,有效减少了执法违法现象。
三、存在问题
(一)队伍综合素质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个别干警执法思想不端正。宗旨意识不强,公仆意识淡薄,特权思想较重。对有经济利益的案件争着办,使办案变相为个人创收的途径,严重损害执法部门形象,乃至地方经济发展环境。二是少数干警工作作风欠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徇私枉法、吃拿卡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现象时有发生。调查中据群众反映,有的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态度冷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允许当事人辨解;有的干警搞刑讯逼供,靠打、逼、吓等暴力取证;有的干警在八小时之外对“五条禁令”的遵守时紧时松,为了罚款设饵钓鱼;有的干警扣押当事人财产物品不认真登记,个别甚至私自留用。三是办案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干警满足于已有的知识水平和办案能力,不思进取。特别是有的办案人员不认真判断案件事实,不认真研究法律规定,主观臆断,往往出现与法律规定相悖的处理结果;有的同一类型、同一性质的案件其判决结果差异很大;有的案件开庭走过场,审判员及合议庭缺席开庭,开庭准备工作不充分,不按规定举证和认证。
(二)人员流动机制僵化。《法官法》、《检察官法》对法律本科学历的硬性规定和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提高,在提高队伍素质的同时,也给当前法检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主要是招录门槛高,且还要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才能具备法官、检察官条件。近年来,由于我市法、检部门每年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很少,而法职人员按规定只能是在法、检部门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中任命,在我市现有人员中符合条件的较少,长期从事这项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硬件又不够,面向社会招聘人员的机制尚未形成,致使全市法、检部门解决法职人员缺少的问题困难很大。在一些基层法庭,有时连组庭人员都不够,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三)培训管理不到位。近年来,各级政法机关都重视对基层干警的培训,但在具体实施中,对“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标准坚持的不够。培训工作抓的不实,考试不严格,成绩没有作为人员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培训变成了提高政治福利待遇和获取执法上岗资格的一道程序,没有达到提高素质的目的;有的培训内容不科学、不实用,理论脱离实际,针对性不强,方法单一,没有特色。对实战性、技能性很强的基层政法工作而言,这样的培训于事少益,致使出现一些政法干警对犯罪嫌疑人“追不上、打不赢、说不过”的尴尬局面。
(四)内部监督处罚不力。全市各级政法机关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普遍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在具体落实上,却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起到干警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作用。特别是错案责任追究工作不力,处罚力度经常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对办理错案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往往只停留在批评、警告或罚款的层面,缺少严厉惩处措施,起不到警示作用,对队伍建设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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