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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4-30 11:00:08

篇一:对社区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当前我国社区治理面临的形势挑战和政策建议

  摘要:社区治理已经成为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下,要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区治理优势,实现社区发展与稳定、秩序与活力、党的领导与居民自治、政府主导与各方参与的统一。本文分析了新时代我国城乡社区治理面临的发展形势,从社区工作立法、政府治理方式、市场参与、社区自治、社区服务能力等方面探讨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社区治理的思路建议:着眼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社区治理的法律和制度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区治理的工作和组织体系;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完善社区治理的多元参与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社区服务体系。

  关键词:社会治理,社区治理,公共服务

  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在城乡社区。2017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新时代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的指导思想,准确把握城乡基层社区和居民的发展需求,切实提高社区治理科学化水平,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

  一、新时代我国城乡社区治理面临新的发展形势

  随着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无论在城市社区还是广大农村,治理方式均发生了深刻变革,其性质、力度、范围和影响之大前所未有,逐渐形成了当前以街道居委会制为基础,以基层党建引领社区综治维稳、公共服务、多元参与、社区管理的独特模

  式,集中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成就及其对社会结构的深刻影响。

  (一)社区治理成为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石

  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工作的关键基础环节,对社会治理的成效起着根本性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系列重要论述中,把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公平正义、激发社会活力作为社会治理的核心目标,尤其重视发挥好社区作用,深刻揭示了社区在维护社会团结稳定、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2016年,我国共有城乡社区66.2万个。其中城市社区(街道)10.3万个,下设居民小组142万个;农村社区(行政村)55.9万个,下设居民小组447.8万个。城乡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工作人员279.3万人。过去10年社区建设呈现两个特点,一是伴随我国城镇化进程,城市社区数量逐年增加,10年净增1.9万个,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农村社区逐年减少,10年净减4.3万个,“合乡并村”不断推进。社区的规模布局和公共服务内容出现巨大变化,城市社区过度负载和农村社区建设不足的现象比较突出。二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区日益成为社会群体的交汇点、社会矛盾的积聚点和社会治理的着力点,成为我们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政策、把握社情民意、维护和谐稳定的基本单元和阵地。目前,社区不仅担负起统合基层社会秩序、重构居民社会归属感的作用,而且承担了提供基层公共服务、发展基层民主、建设居民社会生活共同体的重任,已经成为我国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和主要阵地。

  (二)政府对社区治理的责任要求出现新的变化

  社区治理的理论和实践最早源于西方国家。从政府和社区的治理边界看,主要形成以美国为典型的自治型社区、以新加坡为典型

  的政府主导型社区、以日本和北欧为典型的混合型社区三种治理模式。20世纪末以来,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和治理理论的兴起,政府向社区赋权,培育社区内生力量,实行参与式治理逐渐成为西方各国社区治理的发展趋势。元治理理论的提出,又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政府在治理中的协调作用。

  我国社区治理模式不同于西方国家。坚持党对城乡社区治理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是我国社区治理的基本原则。政府在社区治理中不仅行使行政职能,同时肩负政治领导职能。《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引领社会治理的路径。与此同时,推动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引导基层党组织强化政治功能,聚焦主业主责,推动街道(乡镇)党(工)委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推进新时代社区治理创新发展重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逐步推动从政府管治为主向“法治德治自治共治善治”转变,从风险防控为主向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激发社会活力转变。一要准确抓住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性变化。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是物质方面的,更多体现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现质量效益型发展。二要立足中国国情和发展阶段推进治理方式和治理体系创新,切实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区治理优势,实现发展与稳定的统一,秩序与活力的统一,党的领导与群众路线的统一,政府主导与各方参与的统一。这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和重要组成部分。

  (三)我国社区治理体系向现代化转型具备坚实基础

  从经济水平、制度条件、群众基础和社会力量分析,一是经济和民生基础日益坚实。2016年我国人均国民总收入达到8260美元,属于上中等收入国家。收入水平提高不仅为政府提供更多更好的社区公共服务奠定雄厚的经济基础,也增强了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各项公共事务的意识和热情。二是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国先后发布《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等,对城乡社区治理的内容、主体、形式、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等方面做出顶层设计。三是新型社会组织发展迅速。我国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体系正在加快形成。2016年我国社会组织数量已增加至70.24万个,三类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达到763.66万人,在社区纠纷调解、健康养老、教育培训、公益慈善、防灾减灾、文体娱乐、邻里互助、居民融入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四是各地积极探索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转型取得重要经验。涌现出一批中国特色社区治理典型样本。浙江省以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形成“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社区治理模式。福州“军门社区”、苏州“邻里中心”、南通“虹桥社区”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社区,也探索出符合地方实际的特色发展模式,切实把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及理念融入社区治理实践,形成许多可总结、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全国城乡社区治理向现代化转型打下坚实基础。

  各地探索社区治理创新的做法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厘定“政社关系”。推动基层政府职能向基层党组建设、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转变,建立社区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形成社区评价政府部门工作机制,打通群众自治与政府治理的双向通道。二是激发社会组织参与。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简化登记程序,降低准入门槛,构建培育孵化体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提供社区公共服务。三是推动社区协商提升居民参与度。推动居民参与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制定和实施,创新社区协商民主的内容和形式,建立村民(居民)议事会、乡贤理事会等制度,推动邻里协商、网格协商、智慧协商等方法,形成多样化的社区协商共治机制和激励机制,提升群众的价值认同和参与热情。

  二、当前我国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目标相比,我国社区治理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

  (一)社区工作立法明显滞后

  现行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自1990年1月1日实施以来,至今没有进行有效修订。近30年来社区工作已经出现巨大变化,新增加的流动人口管理、商业维权、社区矫正、预防青少年犯罪、家政服务等一系列任务,在现有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均难以找到治理依据。社区居委会的法人地位、选举形式和工作人员待遇等问题也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推进社区建设的现实需要。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方面,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社会组织法》,现行的三大社会组织条例修订迟缓,很多内容与当前改革要求严重脱节。中央有关工作意见出台后,配套制度未能跟上,落地实施还存在诸多困难。

  (二)政府治理过度依靠行政手段

  我国的社会治理模式具有典型的中央集权下的科层制特点,其优势在于政府拥有足够的权力和资源,实行统一政策,能有效地进行社会行为的宏观调控和公共事务处理,但容易出现竞争不足、效率低下等“政府失灵”。一方面,治理方式主要依赖行政手段,自治、法治手段不足,对于社区微观层面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如果“照章办事”,要么造成工作真空,要么工作难度大、成本高,各类矛盾冲突难以从源头治理。另一方面,社区工作对上负责,忙于应付各种检查、考核、台账,真正用于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一项东部省份的调查显示:93%的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认为联系居民、组织自治活动不到1/2的工作量,平时大部分时间用于参加各类会议和完成上级各项任务。由于社区经费保障、人员工资待遇以及晋升等决定权都在上级部门,进一步加剧了社区工作只对上级负责、求上级满意的倾向。

  (三)市场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社区建设离不开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市场“缺位”必然会造成政府“越位”和“错位”。《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政府要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直接参与;社会和企业组织,可承担公共服务涉及的设计、建设、投资、融资、运营和维护等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主要由政府及其所属的投融资平台或国有企业来承担,社会资本进入社区治理的政策壁垒仍然较多,相关的规划、支持、约束和监管措施均比较缺失。政府财力有限的地方,社区发展水平就比较滞后,欠发达地区的社区建设水平显得尤其不足:服务设施布局分散、简单粗放、功能单一;工作力量配备不足,与治

  理任务相比显得捉襟见肘;不少社区经费只能确保日常运转,社区活动和居民自治开展不起来。

  (四)社区协商与自治能力不强

  城市化进程和流动人口增加冲淡社区与居民联系。社区与居民日常联系不强,“陌生人”现象明显,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不强。目前大部分城市社区事务中,老人参与多、年轻人偏少,文体活动参与多、公共事务偏少,个体化参与多、组织化参与偏少。大多数居民只关注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对其他社区事务往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诉求难以整合疏导。其次,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机构“三方互动”不充分。一些社区在车辆停放、垃圾倾倒、物业费收取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上,缺乏协商和监督机制。第三,社会组织参与程度低。近年来我国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较快,但真正能发挥作用的还比较少,新增的社会组织中互益型居多、公益型偏少,文化娱乐型居多、专业服务型偏少,这些机构普遍缺少社区公共事务的专业化参与能力,对介入社区治理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此外,社区协商中仍然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一些地区盲目跟风,单纯为了协商而协商,追求用协商的形式来展现工作绩效。对于社区协商达成的结果,往往缺乏事后持续的跟踪、评估和问责机制。

  (五)社区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当前,社区服务仍然存在覆盖不全面、发展不充分和专业化不够的问题。一是社区服务覆盖不到位。在一些新建住宅区、工矿企业生活区、城中村和农村居民跨村跨镇集聚区,未能根据人口集聚及时配套社区服务。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不高,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水平低,面向流动人口的社区服务更少。二是社区服务发

  展不充分。现有社区服务主要是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区养老、计生卫生、警务治安等基本公共服务,开展面向居民的其他服务较少。社区志愿互助服务偏少,其中相当多是名义上的志愿者,实际很少参与志愿服务。三是社区服务专业化不强。绝大部分社区主要依靠社区工作者提供基本的、综合的、普惠性的服务,在发现需求、调动资源、组织协调、跟踪评估等技能和方法上明显不足,对个性化需求仍然缺乏具有专业化能力的服务提供。

  三、新时代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必须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增强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切实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一)健全完善社区治理的法律和制度体系

  确保社区治理依法依规有序推进。一是加快社区治理领域立法。尽快修订《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明确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功能定位、职责界定和组织运行;及时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工作,对村(居)民委员会任期做出调整;加快推进社区治理立法,把散落在不同法律法规中涉及社区居民生活的规范,以统一立法的形式予以规范。二是完善社区治理政策制度。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根据本地社区治理工作实际,加快完善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化、社区信息化设施配备、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农村社区布局规划以及“三社联动”等配套政策,确保社区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推进。三是发挥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作用。推动社区居民参与“两约”制定,突出合法性、程序性、针对性和执行性,对社

  区居民普遍关心的车辆停放、污水排放、农村移风易俗等等行为进行规范引导,确保“两约”成为全体居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二)健全完善社区治理的工作和组织体系

  健全党组织领导、政府主导、以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社区治理组织体系。一是改进和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完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联系群众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居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村霸”宗族恶势力整治。二是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进一步明确政府在社区治理中主要承担政策法规制定、宏观规划、基础保障和监督监管等责任。改进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尽可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担。三是优化调整城乡社区布局。按照所辖区域和户数适当、界限清楚、区域集中、资源配置合理、功能相对齐全的原则,调整社区规模和服务半径,打造城市15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

  (三)健全完善社区治理多元主体参与体系

  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职能边界。一是加强社区自治功能,完善城乡社区民主选举制度,全面推行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探索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方式。进一步拓宽社区协商范围和渠道,丰富协商内容和形式,规范协商流程,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二是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在配置治理资源、培育专业化社会组织、提供社区居民服务等事项上,赋予市场和社会更多参与空间。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从政府供给向合作供给、从单一投入向多元投入、从短期平衡向中长期平衡转变。

  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服务业。三是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进一步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引导社会组织及专业社工机构参与,提供必要的活动场地和经费资助。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将社会组织真正培育成为党领导下的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可靠力量。

  (四)健全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便民服务和居民互助服务为一体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一是扩大公共服务供给,加快发展社区商业服务,完善社区服务网络。在大型住宅区、新建社区等探索建立社区商业中心,方便居民生产生活。鼓励社区商贸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等方式在社区设立各类便民服务店。二是改进社区服务方式。优化社区服务流程,推动建立一批规模较大、功能比较齐全、示范作用明显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提供个性化服务。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增加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促进城乡社区服务项目、标准相衔接,逐步实现均等化。三是加快智慧社区建设。按照“互联网+政务”要求,加快大数据、视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在社区治理中的运用。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条件,推动社区服务“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提高社区事务的响应和处置水平。

  参考文献:

  [1]张来明、李建伟,2017:“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治理的理论、制度与实践创新”,《改革》,第7期。

  [2]王剑侯,2018:“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基层治理制度现代化转型”,《中国社会报》,5月30日。

篇二:对社区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社区治理工作几点意见建议例文稿

  关于社区治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建议范文稿

  一、我县社区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居委会自治能力不足

  2、社区多元主体关系有待理顺

  行政部门、街道、社区各层级之间职责界定不够明确,关系也未完全理顺。行政部门代表政府行使职权,更多的是体现在任务下达、政策制定和监督指导上;街道作为派出机构,权责错位矛盾比较突出,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还不强,各类执法、协管员队伍缺乏统筹协调、各自为战的情况一直存在。社区居委会行政负担较重,自治空间较小,影响为民服务的质量。目前社区工作更多的体现为搞活动、下命令、定指标,没有持续影响力。过于注重事后管理、过于注重硬性手段,导致许多现实问题在现有体制下难以有效预防解决。

  3、社区工作队伍不稳定

  近几年来,社区工作领域逐步拓宽,工作对象不断扩大,随着工作任务不断增加,对社区工作人员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但是,当前社区工作人员职业定位不明确,专业人员少,志愿者队伍建设更是严重滞后。加之收入待遇偏低,没有建立稳定的薪酬保障体系和工资增长机制,导致高素质人才流失严重。工作队伍的不稳定及工作积极性不高,严重影响了居委会的工作效能。

  4、社区共治网络发展不均衡

  目前,纵向式的行政组织结构,和上头大、下头小的组织设置及人员配备,导致社区在组织形式上具有封闭性、机关化、行政化的特点,这和开展社区工作要求的开放性、基础性特点不相适应。表现在社区层面设置的各类站、室、中心等服务和活动载体,有不少资源没有充分整合利用,社区各类人员由不同部门管理,政出多门,各自为战,难以收到良好的整体效果。

  更为主要的是社区党的组织建设严重滞后,即便有大多也是形同虚设,并没有有效地开展工作。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居民和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作用不足。目前,我县城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社区只有9个,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模式尚未形成;物业企业服务水平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强管弱服的现象依然十分突出。“双报到”

  单位虽然已经到社区报到,但志愿服务内容与社区契合度不高、形式较为单一,尚未形成工作合力。

  5、以行政为主导的社区工作模式亟待改善

  二、构建完善社区治理模式的建议

  新形势下,社区日益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聚点、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做好社区治理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针对我县的社区建设实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社区治理工作。

  1、加快社区居委会去行政化进程

  建议在我县城区选择各方面条件相对完善的居民社区设立试点,对社区目前承担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

  服务站的职能,切实解决长期以来社区职责不清、行政事务负担过重等问题。实行行政事务社区“准入制”,拦截、过滤政府下达的大部分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任务。同时,把政府直接为群众服务的行政职能赋权于社区,进一步强化社区的服务力、执行力。

  2、转变政府职能,主动适度放权

  一是强化对城市社区管理制度的研究和制定。用切实可行的制度来规范社区建设和治理的方方面面;加大政策扶持培育,积极鼓励和支持社区民间组织的成立,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和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兴办公益事业,并为之提供政策、项目、资金等资源支持。建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和扶持基金,特别是对新兴产业、民生产业等领域的新社会组织,在创办之初给予资金扶持,并依据社会组织的服务类型制定税收优惠扶持政策。

  二是大力推行“议行分设”。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发挥政策制定、资源提供和服务监管的职能,而具体运作可由社会组织实施。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一些适合市场运行的社会服务事务,如社区居家养老、环境卫生、治安巡逻等交由发展成熟的社会中介组织承担,政府则负责对其运作进行监管。

  3、提升社区干部治理能力

  4、完善社区管理制度

  一是职责规范化。研究制定关于强化社区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社区的职能定位、内设机构、运行方式、办事流程和服务

  标准,理顺与政府部门、居委会的关系。二是管理制度化。参照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建立以年度目标和项目化运作为基础

  的任务分解体系,以专项财政经费和预算增长机制为核心的财政保障体系、以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以工作绩效排位制和责任追究制为重点的实施监督体系,推动社区治理健康有序运行。

  5、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所有社区,都要建立党的小组或支部,并全方位积极参与到社区治理工作中。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各类社会团体为依托,社区党员、居民群众、共建单位共同参与的共驻共建组织体系。要进一步巩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对于一些必须交由社区办理的事情,要严格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给予相应的经费和职权。街道党委要加大对社区党组织的指导力度,帮助其理顺社区与业主委员会、民间组织的工作关系,推进社区由忙事务向抓服务回归,真正成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性组织。社区要加强主体意识,把闲散在社区的代表委员、草根能人等优势资源组织起来,通过联席议事听取群众心声,打通居民诉求与政府决策的“最后一公里”,实现由“替民做主”向“让民做主”的转变。建立和发展与社区工作相适应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吸引更多的党员、干部、团员、少先队员和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志愿者服务,逐步形成多方参与、共驻共建、互利多赢的共治格局。

篇三:对社区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和管理改革的建议两篇

  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和管理改革的建议两篇

  篇一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改革工作意义重大。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探索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和管理模式,确保基层社会稳定尤为重要。现就强化基层治理和管理创新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深入推进“精细化”基层平安创建模式

  一是结合“雪亮工程”建设,视频监控全覆盖。坚持“进村能发现、村中能找见、高清能分辨”的工作思路,在村屯出入口、重点地段安装监控探头,让群众的“眼睛雪亮”起来。

  二是以综治中心为依托,实现服务管理无死角。在基层政法部门指导下,每个村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详细规范村民日常行为,精细划分到哪些树归谁管、哪些花由谁浇、哪段道路谁负责扫等等。由“村警”牵头将村民的联系电话、住宅位置、家庭成员及村民办理各种证件所需要的手续等信息录入手机中,村民如有需求,随时可以帮助解决。

  三是围绕“村警”工作职责,坚持矛盾化解“精细化”。

  由各行政村“村警”牵头,坚持矛盾纠纷“精准排查、精细化解”,把所以矛盾进行梳理,仔细研究后,再确定调解方案。对不是调解范围的要逐级上报。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日常工作作用,形成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暴力犯罪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

  四是借助“雪1亮工程”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化服务管理能力。充分利用综治中心工作平台、大数据、互联网+公安等信息化手段,使群众感受到现代化服务管理带来的方便。也要将信息化运用到管理中去,例如:对于土地及宅基地纠纷,通过谷歌地球软件还原历史原貌,为化解纠纷提供了强有力地依据。

  五是以党支部为统领,组织村民互联联防形成。牢牢抓住“人防”这个关键,将村民手机并入“十户联防”,形成了家家都是信息点、人人都是治安员的人防格局。充分发挥“平安之声预警系统”作用,发现问题紧急通知,第一时间集结“村警”、村干部和其他治安防护人员赶到现场。通过“互联联防”将村民的心凝聚在一起,真正让村民多一份关心、少一份漠视。

  二、以“村警”为依托,筑牢基层矛盾纠纷的大防线

  针对公安“一村一警”工作实际,在多元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上寻求突破口,将“村警”工程建设作为化解矛盾的切入点,彻底解决农村地区矛盾主体多元化、利益冲突多样化、矛盾性质复杂化、表达诉求群体化、处理过程难缠化的新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村警”化解矛盾的工作。充分利用“一村一警”的工作实际,发挥他们在村内威望高,与村民之间相互熟悉和信任的特点,对发生矛盾由“村警”牵头,使矛盾找得到“根儿”,把的准“脉”,对社会矛盾及时化解。所有“村警”互通互联,哪个村屯发生矛盾纠纷,根据“村警”自身拥有的工作特点,合理召集使用,形成了“村警”资源共享、调解覆盖乡镇的“村警”调解工作。

  二是精心指导,培育“村警”化解矛盾的工作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各乡镇调委会通过分析矛盾纠纷的特殊性,针对不同成因,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巧妙根据“村警”的各自优势,对症下药,确保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并逐渐总结形成了一系列矛盾化解方法。

  1.用信息化手段解决土地纠纷。农村矛盾纠纷中,以土地、林地、草原、宅基地边界纠纷最多,解决依据很难找到,而利用高科技手段问题却迎刃而解。2.用“优势”化解家庭矛盾纠纷。家庭纠纷最难解决,各说各理,弄不好就有人寻死上吊的,而在解决中,借助“优势”,从情入手,理情绪、解心结、化积怨,事情往往充分化解。3.用威信化解纠纷。在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中,“村警”凭借威信高、影响力大的优势,压得住茬,拍得了板,做得了主,使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矛盾解决。4.用亲情解决纠纷。很多矛盾涉及人数较多,弄不好就会造成群体性事件,而且处置过程中,工作人员往往遭到群众抵触,进不了门,说不上话,坚持单一工作模式,就会失去处置和解决的最佳时机。相反,“村警”用亲情和乡情去感化说服,却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篇二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与发展的思考

  加强和创新社会基层治理,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幅员广,人口多、历史遗留问题杂、群众述求多元,城镇社会经济发展迫切。如何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确保社会稳定,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必须着力推进的重点工作和不懈探索的重大课题。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简要介绍以下几点,不妥之处3敬请批评指正。

  一、以保障改善民生为根本,夯实社会治理基础

  积极改善民生,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是夯实社会治理的关键。一是建立健全民生保障机制。近年来111镇不断健全民生,扎实推进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基本内容的城乡救助机制,进一步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全面实现农村新农保、新农合、农村低保全覆盖,不断提高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三是建立健全收入平衡机制。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机制,不断加大政府公共服务投入,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改革公共服务方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形成一套符合区情、统筹城乡、持续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机制,有效缩小城乡差距。

  二、以加强社区党建为重点,构建社会治理平台

  我镇着力加强党建创新提出针对当前基层组织管理服务能力水平普遍不高,社会管理服务机构和专门性人才比较缺乏,以及一些体制性、保障性机制还不完善等现实,应进一步健全基层社会管理组织。一是大力加强社区建设。在社区服务上,通过政府支持、社区共驻共建等方式,积极引导教育、保健、托幼、居家养老、家政等服务机构向社区拓展,不断完善为民便民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将民政、优生、矛盾调处、劳动保障、社区服务、合作医疗等服务窗口集中起来,实行“一体化”办公、“一条龙”服务,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二是推进村级组织建设。依法加强对民主直选村委会干部选举的4监督和领导,设定严格的干部候选人标准,严防一些地方宗族势力、黑恶势力插手选举,确保党对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有效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三是强化资金政策保障。逐步加大对基层投入力度,为村(居)、社区一级组织开展正常活动提供经费、场所保障;不断提高村(居)干部工资待遇,进一步完善村居干部的养老保险制度,解除村居干部的后顾之忧;切实加大政治关心力度,对表现突出、工作优秀的村居、社区干部,通过选拔充实到乡镇、街道干部队伍中,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

  三、以矛盾纠纷化解为突破,解决社会管理突出问题

  紧紧围绕排查化解社会矛盾,有效解决社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改革措施出台、管理方式转变、重大项目引进等重大决策之前,应充分征求群众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减少因决策不当带来的社会各方的利益冲突。全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实施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必经程序和前置条件,切实防止因决策失误引发社会矛盾。二是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完善村社、乡镇街道、区、市四级大调解工作平台,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作用,健全大调解工作平台。进一步深化“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援调对接”等对接调处机制,强化实体运作,规范对接流程,拓展对接5范围,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多元化调处机制。探索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党政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制度;完善复杂疑难信访领导包案、部门会办和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加大对各类复杂疑难信访问题的化解力度,依法做好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和信访人员教育管理工作,有效解决一些信访事项“终而不结”问题。积极调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推动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疑难问题调处,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四是探索建立突出矛盾纠纷长效化解机制。探索建立“一综多专”的矛盾化解机制,采取“党政领导、综治牵头、依托部门”的模式,在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完善相关专业调处机制,配备专职人员,完善工作制度。特别是针对当前房地产开发、环境保护、劳资关系、医患纠纷、交通肇事等社会矛盾和问题,应积极建立房地产开发领域、规范医患纠纷、交通肇事纠纷等重点社会问题专门联动调处机制。

  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关键,提高社会管理能力

  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有效完善基础性关键性社会管理制度,做到有用的硬办法要用好、软办法要有效、老办法不能丢、新办法要跟上。一是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机制。降低登记门坎,放宽准入条件,重点扶持发展包括城乡专业经济协会在内的公益性、慈善性服务组织。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做好社会组织审批、年检等工作,做到事前及时发现、事中有效控制、事后妥善处置。二是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机制。加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在推广“网格化”管理的基6础上,开发建立可供各单位和企业共用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平台,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联网,人保、教育、卫生、房管、工商等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完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机制,整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能和资源,提高居住证“含金量”和可操作性,让流动人口在就业择业、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同城同地同等待遇。完善特殊人群帮扶管理,扶助支持企业扩大安置基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再度违法犯罪。三是创新虚拟社会综合管理机制。大力提高互联网安全管理能力,建立舆情研判引导队伍,正确引导舆情发展走向,防止不安全信息落地造成现实危害。同时,建立网上、网下一体化联动管控机制,提高发现处置、侦查打击、防范控制的能力,严防形成由网上向网下传导的社会破坏力量。

  五、以基层组织建设为载体,集聚社会管理合力

  组织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应不断创新思路,大力构建社会管理组织新格局。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治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将技术性、服务性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在乡村、社区、外来务工集中地,建立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群众自治组织和经济、社会组织,把党和政府的政治优势转化成基层发展、自治的主导优势,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良性管理格局。二是强化保障。根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际需要,加大社会管理工作人员、经费、设施、装备等保障力度,政府应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在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中,应将行政服务中心、社区管理场所等列入规划,同时施工,确保到位。三是靠实责任。领导小组统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牵头部门负责指导、细化分解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做好方案制定、综合协调、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和乡镇、社区应在操作中明确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各种难题,确保工作如期完成。同时,应加快建立考评体系,把创新社会管理列入“一把手”工程,作为班子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使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落到实处。

篇四:对社区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建议: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庄浪县紧紧围绕“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要求,以积极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强制度、补短板、增投入、促创新,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管理服务,有力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城乡社区基础设施配套急需完善。

  城乡社区办公场所有限,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县域面积不断增加,辖区辖区居民人口急剧增加,现有社区管理半径过大,不能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好地服务,新成立的社区急需投入使用。社区工作人员队伍中,社区工作者持证上岗的专业人才严重匮乏,导致阵地建设基础相对薄弱。

  二是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急需加强。

  社区最主要的工作是为城区居民提供最优质、最精准的服务,并且国家层面对社区承担职能也有明确界定,但社区仍然承担着许多行政化职能,导致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弱化,不能很好的与新形势下社区治理要求相匹配。

  三是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建设不充分。

  社区、社工、社会组织是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三社联动”更是加强和创新社区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城乡社区紧密围绕“三社联动”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之间的职责不明、权责范围不清依旧存在,社区与辖区单位、小区物业没有形成良性互动,为民便民服务的事项还不够精准,工作推进的进度还不够均衡、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不够多样化、信息系统的数据还不够完善、社会组织建设还不够规范、专职工作人员配备还未到位,社区从“全包”到“购买”服务的过渡仍止步不前,“政社不分”的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大大阻碍了社会广大群体的参与范围,同时也抑制了社会力量在社区工作管理中的作用。

  二、对策及建议

  基层是落实党的民生民政政策的“最后一公里”,社区是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的重要载体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形势下必须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一是重视阵地队伍建设,夯实社区基础条件。

  要对城乡社区建设进行全面规划,不断完善和扩大新成立城乡社区服务职能和办公场所。综合考虑社区规模、人口数量、管理幅度等因素,按每1000名居民不少于1人的比例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居民5000名以下的按照不少于5人配备。

  二要完善社区体制机制,构建新型社区治理体系。把增强和优化社区服务能力作为社区治理的重要手段,建设完善社区设施,打造便民利民生活圈,借鉴“枫桥经验”和北京市西郊区“街区吹哨、部门报到”等先进模式,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驻区单位共驻共建机制和社区工作议事机制,定期研究资源共享、社区共建等事项,着力推进社区服务“全覆盖”。

  三要运行“三社联动”机制,共筑多元智慧新社区。按照每个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的标准,大力培育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调处类等社会组织,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群众组织、社会组织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组织体系新格局。不断借鉴推广“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等做法,加快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广泛吸纳辖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辖区企事业单位的信息资源,实现数据汇聚、服务下沉,不断丰富社区工作的内容和形式,逐步构建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以居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依托“三大”活动载体,多渠道搭建“三社联动”服务平台,科学设置和承接服务项目,面向社区居民提供专业、综合、优质服务,切实发挥“三社”在服务居民群众、搞好社会治理中的“同频共振”作用,逐步实现“三社联动”遍地开花、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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